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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百元不输血 连江县医院“救命血”事件调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10:20 中国消费网

  新华网福州8月17日电

  

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仁山村村民郑铿弟因
车祸
被送进连江县医院抢救,3个多小时后不治身亡。这一事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人认为,郑铿弟是因为差100多元钱迟迟输不上救命血才死去的。他们说:医院太不把人的生命当一回事!

  死者家属:差100多元钱就是取不出血来

  8月4日上午,死者尸体在连江县殡仪馆火化。记者赶到现场,送葬乡民情绪激动:郑铿弟死得太冤枉!医院拖了3个小时,不给人家输血抢救,实在太离谱!

  死者的朋友小雷告诉记者,8月2日3点5分左右,他同死者的妻子兰传花、死者的小姨、小姨丈4个人赶到医院,当时郑铿弟已被“120”送进医院,说话时嘴角冒血,但人还很清醒。进医院时,兰传花带了2000多元。在急诊科陈医生的要求下,家属护送病人做了一系列检查,先在门诊一楼做了颅脑CT,然后到三楼做了腹部B超,最后到二楼做了骨盆平片、右股骨正侧位片等,陈医生说当时认为郑铿弟脑部没事,腹部积了一些血,大腿骨折。在做了输液、止血、右股骨夹板外固定等处理后,郑铿弟被安排住进住院部六楼的ICU病房,此时是5点10分左右,距离郑铿弟入院已经整整过去了两个小时。

  据医院介绍,郑铿弟住院以后接诊的是主治医师朱学斌、二线副主任医师谢崇。死者妻子兰传花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我看到丈夫的嘴唇变白了,跑过去找医生,医生说马上要输血,叫我去拿血,我问在哪里拿,他说要先去交钱才能拿。我问哪里交,他说到对面(门诊)一楼交。血在对面二楼拿。我妹妹赶紧拿了300多块跑到对面交钱,那里的人说300多块不够。我妹妹跑回来,我将口袋的100多块又拿给她,加起来一共400多块。(旁边的)医生说要540块,我说救命要紧啊,医生说这和我没关系,有血我就挂上去,没血我没办法。”

  看到妹妹没能把血拿回来,哀求住院部医生也没用,兰传花就自己跑到对面二楼的血库去。当班的是检验师顾晓萍。

  兰传花带着哭腔对记者陈述:“我说,医生啊,血先拿给我啊,救人急啊!没有血我丈夫就会死去啊!但她就是不肯。我说我东西押在你这里,手机、戒指、400多块钱都押在你这里肯不肯啊,我差你100多块钱,我妹妹去拿马上就回来还你。”“但她还是不肯。没办法,我就又跑到(住院部)六楼,看到我丈夫的嘴唇全白了,我叫医生救命啊,救他一命啊,医生说不行啊,有血拿过来我就挂,没血我没办法啊。我说,能不能给血库的人打个电话拿血?医生说不行,要总值班的医生签字。

  “我最后一次跑到血库去,我说拿一包血给我啊,谢谢你啊,我钱一会儿就拿来还你啊,我哭哭啼啼求她,她还是不肯,她说我给你去赔钱?我说不是叫你赔钱,半夜三更,

银行门都没开,哪里去取钱啊,她还是不肯!

  “快7点的时候我丈夫不行了,这时来了几个医生,我丈夫已经不省人事,瓶也挂不进去了,使劲压他胸部都不管用。总值班医生来的时候,人已经断了气。”

  医院:我们只是要求病人履行交钱这个手续

  连江县医院副院长陈继强告诉记者,伤者是凌晨3点来到医院的,诊断为多脏器损伤、失血性休克等,医院已经给他输了代血浆。病人去世,关键是没动手术,不是因为缺了100多块钱拿不来“救命血”。他说,“这个病人不在输不输血的问题,如果你没有手术,腹内的血没有止住,输再多血也没有用。”

  记者追问动手术是不是需要输血。陈继强说:“当然有必要输血,这个病人完全可以输血。”记者再次追问,是“可以”输血,还是“必须”输血。陈继强承认,动手术之前或者动手术期间需要输血。

  但陈继强认为医院并没有因为欠款问题冷落病人。他拿出医院《关于加强业务管理的几项规定》说,院部明确规定:遇有危、急、重的病人,应遵照院部规定先抢救后办理手续或边抢救边办理手续的规定,绝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医院长期以来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不存在是否有钱的问题。

  陈继强说:“如果有急的病人没有钱,我们一般是要经过总值班医生签字,签了字就可以在我们医院做任何治疗。因此我们不存在差100多块钱不给血的问题,只不过是我们要求病人履行交钱这个手续而已,因为输血是非常慎重的。”

  记者追问,这个病人算是急的病人吗?总值班签字了吗?陈继强说,“当然属于急诊。但是,总值班人员到病房签字的时候病人已经死亡。现在刚好取血与死亡凑在一起,所以你们把这两件事连在一起。”

  二线副主任医师谢崇说:“病人当时钱不够拿不到血,跟朱学斌医生说,把手机什么的押在他那里。我们就跟她说,你东西不要押这里,没钱可以找总值班,因为这的确有个规范。我将近6点打电话给总值班,后来,总值班来的时候,病人就不行了。”兰传花曾说把手机等物品押在“血库的人”(检验师)那里。记者就此事核实,检验师顾晓萍矢口否认。记者想采访主治医师朱学斌,但他的手机一直打不通,家里电话也不接。

  连江县卫生局林副局长认为,伤员的伤情确实急危重,是这例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单纯靠输血就能够救活。至于输血问题,主要是医护人员与病人家属沟通说明不够。医护人员没有尽早告知带钱不够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做,以致耽搁了急救输血。他表示,今后将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严格督查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善后:一份《协议书》和一份《处理意见》

  死者家属反映,事件发生后,医院领导请镇里干部做工作,央求家属收下3万元,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记者在死者家中看到了《协议书》:“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甲方同意目前的结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所造成,甲方自动放弃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及诉诸法律。”“考虑甲方家庭经济困难,由乙方一次性给甲方困难补助费人民币32000元整(含医疗费)。”“今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包括诉讼在内的任何主张,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任何一方挑起事端,不得反悔,自觉履行。”

  副院长陈继强告诉记者:“病人一死亡我们善后工作就开始做了,因为这个家属肯定要闹的。我们告诉家属解决医疗纠纷有三种途径:一是可以通过医疗鉴定,由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二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三是可以双方协商。后来病人家属选择了协商。家属开始提出赔偿23万,我说23万不可能,如果要多,你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少的话我们可以协商,后来家属降到5万,我们给家属讲清楚你这个死的原因是什么,讲清楚以后家属表示理解,我们提出3万,后来成交了。”

  8日,记者在医院看到一份《关于对谢崇等四位同志处理意见》,《意见》称“该事件定于一级医疗事故”“相关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认定当事的3位医师和1位检验师“在抢救过程中未按照有关规定对病人进行积极诊治,以致延误最佳抢救时机,造成极其不良影响”,“朱学斌主治医师、顾晓萍检验师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对病人服务态度不佳,未履行医疗告知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责令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

  目前,省市卫生部门已就此事件进行调查。连江县也召开“全县医疗大会”,以此案为例进行反省整改。(编辑:李旭波)

  作者:新华网张国俊、许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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