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者无须抵押可贷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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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9:45 中国消费网 | |||||||||||
北京市将首次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将评定50家信用社区,信用社区内失业人员个人自谋职业最高可获得2万元贷款,个人自主创办小企业最多可获得10万元贷款,且无须担保和抵押程序。 最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制定《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贷款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下周即可申请信用社区 《办法》规定,小额贷款信用社区是指以街道(乡镇)辖区内失业人员诚实守信的个人品行记录,以及个人信用承诺的方式,申请办理小额信用贷款的社区。 北京市首次创建社区信用担保机制,更好地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从下周起,北京市各区县可向劳动部门初步申报第一批信用社区的名单,本月内将选出50家首批试点信用社区。《办法》规定,信用社区将由北京市310家社保所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向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并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县财政局、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 每个自然年度,信用社区内失业人员按时归还小额信用贷款还款率未达到90%,信用社区资格将被取消。 非信用社区人员亦可申贷 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需担保和抵押,风险控制金一般为实际贷款额的30%,相当于每贷1万元就要有3000元的担保额度。由于手续烦琐,失业人员贷款效率较低。此次出台的《办法》解决了该问题。按相关规定,个人自谋职业最高可获得2万元贷款,个人自主创办小企业最多可获得10万元贷款。 另外,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承担没有建立信用社区的街道(乡镇)信用社区的职能。2005年底前,未被认定为信用社区的社保所,可将失业人员小额信用贷款申请材料转至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该中心负责调查和出具推荐证明。 信用社区申请标准 1、辖区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全部建立信用档案 2、辖区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全部签订《建立信用社区个人承诺书》 3、辖区内申请小额信用贷款的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率达到100 %4、辖区内失业人员按时归还小额信用贷款的还款率达到90%以上。(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李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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