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套商品房并未售出,开发商故意标上已售标志给人以热销印象,引诱消费者抢购。近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工商局对当地一家涉嫌虚标售房信息的开发商进行查处,拟对其虚假宣传行为处以6万元罚款。
日前,自贡市自流井区工商局在对辖区内的一些商品房广告进行监测时意外发现一种现象,某些楼盘并不算十分热销,但售楼部的“销控表”中却密密麻麻地标满了红旗、红钥
匙等已售标志。这中间是否有虚假宣传成分?自流井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决定进行明察暗访。
位于自流井区五星街的“河府苑”电梯公寓共有住宅商品房44套,由自贡虹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阳公司)开发。按5月25日其售房部“销控表”中显示的信息,其中有红钥匙标志、表示已被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为39套,而未售出的房屋仅剩5套。执法人员要求售楼部出示已售商品房的售房合同。事实上,开发商只能提供25份合同。
经初步认定,虹阳公司向消费者提供虚假售房信息的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执法人员随即还发现,该公司的印刷品广告中还含有月收益率10%投资回报承诺,此举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16条“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
日前,自流井区工商局向开发商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虹阳公司虚标已售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属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承诺回报率的行为违反了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据此,自流井区工商局拟对开发商做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和“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罚款6万元”的处罚。
此案的调查工作已经结束,自流井区工商局在进一步查证后将对虹阳公司做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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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虚标已售标志成促销手法
成都各楼盘在销售中是否存在虚标已售信息的情况?记者就此进行了暗访。位于成都市牛市口附近的某楼盘于今年7月初开盘,其“销控表”中标有不少红旗以示该套商品房已售,未标红旗的商品房大约只占1/3,但其楼层及朝向较标有红旗的房屋均差一些。记者称看中了一套标有红旗的5楼、南北朝向的商品房,售楼小姐面带难色,但立即又指着隔壁单元一套同样标有红旗的商品房说:“这套怎样?是我一亲戚预订的,如你真心想买,我可以跟亲戚商量一下,看能否让出来。”记者在另几个楼盘遇到了类似情况,无已售标志的商品房相对而言楼层及朝向均比有已售标志的差一些,但在记者的再三“恳求”下,售楼小姐又表示可想办法调出一套稍好一点的房子。成都一资深置业顾问称,通过标注虚假已售信息造成楼盘热销印象,这是一些开发商吸引消费者抢购的惯用促销手法;一些朝向、楼层稍好的标有已售信息的房屋实际并未售出,商家故意留下并借此先推销卖相稍差的商品房。(张学勇张亚南刘 铭)(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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