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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中秋月饼不得搭配其他商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8:30 中国质量报

  云南昆明出台月饼质量安全监管新规定卖中秋月饼不得搭配其他商品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昆明市场上的中秋月饼将和一度搭配销售的名贵商品说再见。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宣布:从今年起,经销包装标称“中秋月饼”产品的,不得将月饼食品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包装内搭配其他商品销售。

  以往,精美的礼盒内除了月饼,还附有名酒、名表、名牌饰品乃至金砖等,月饼的“过度包装”在近几年已经不是稀奇事,原本货值几十元的月饼,经过商家一番包装,再附上名贵的商品,身价倍增,动辄成百上千,还曾出现了10多万元一盒的“金牌”月饼。有人认为,天价月饼大量涌现,已不仅是商业问题和让节日“变味”的问题,它日益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败坏社会风气,逃避国家对行贿受贿的有效监管。

  今年7月5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公告,规定“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公告规定:经营者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月饼进行合理包装,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就不应该标示为月饼。违反此规定,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罚。

  昆明市迅即作出反应,昆明市100多家月饼生产经销企业代表日前均拿到了新出台的《昆明市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由昆明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制定。记者注意到,除了根据国家四部委公告要求,昆明还对该市月饼企业的生产、包装规范作出了一些新规定。除此之外,昆明市还对外埠月饼经销行为进行规范:经销商必须持有外埠月饼生产者授权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等法律必备证照,产品质量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查检验合格。

  据了解,昆明市还出台了与《规定》配套的月饼监管实施细则,重点对月饼生产的各项检验指标作出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醒月饼生产经销企业,为保证月饼检验的公正、合法和真实性,监管部门将采取不告知的方式进行临检,现场核查的内容也有了更加“苛刻”的规定。目前已经进入月饼的生产和销售期,昆明市的各相关部门已经着手按照新的规定开展月饼质量安全监管。

  作者:记者傅小冰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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