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演员刘孜将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除退房外,还要求返还购房款及支付赔偿金,共计240万余元。昨日下午,刘孜在朝阳法院慷慨激昂,使得她成为案件审理的主角。
刘孜展示房屋录像
刘孜的代理人陈述,刘孜于2003年8月购买了由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并预售的一套价值200多万元的精装修商品房。今年1月9日,在开发商规定的交房验收期间内,刘孜发现多处施工及装修质量问题以及热水、中水不出水等问题,以致无法验收,后又发现更多质量问题。
刘孜要求开发商予以维修,但是经过4次维修不但没修好,反而问题越发严重,已经无法入住。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刘孜和代理人向法院出具了一段由公证处摄制的录像,录像记录了5月下旬刘孜家中的情况:马桶倒在卫生间、报纸散落在客厅、客厅局部发霉、卫生间地面及墙面瓷砖脱落……
刘孜说,在多次维修不见成效后,她丧失了对开发商的信心。“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是我惟一的选择!”
被告表示房屋达标
开发商代理人王飞律师认为刘孜的起诉没有道理。他说,房屋是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予以出售的。接到刘孜反映后,开发商及时的予以维修,并达到了合格的标准。至于录像中反映的情况不是开发商的原因,不排除刘孜之前请的施工队造成的,要求法院驳回刘孜的诉讼。
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后刘孜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建议,但前提是开发商必须答应解除合同和退购房款。刘孜提出调解意见后,被开发商当场拒绝。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根据双方庭前及庭上的证据,刘孜的房屋确实存在问题,希望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在庭下达成和解,否则将择日宣判。
刘孜自称要做秋菊
刚开庭时,身着白色无袖坎肩、一头披肩长发的刘孜出现在法庭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作为当事人,只有我的亲身体会是最深的,所以我要勇敢的面对,看看开发商是如何的解释,这是我出庭的原因。”刘孜在庭审后作出了解释。
法庭上的刘孜比电视上显得更加消瘦,但看起来很清爽。她没有因为有律师出庭而放弃自己陈述的机会,律师发言一结束,征得法官同意后,刘孜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说出来,“当我带着父母走进新房时,我完全傻了,难道这就是我给他们二老买的新房?”刘孜说到动情处,情绪激动。
庭审后,刘孜深深呼了一口气,“在法庭上,我的手心一直在冒汗,双脚冰凉。”刘孜表示,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她相信自己会赢的。“就算是当秋菊,我也要当到底!”(编辑:石淼)
作者:新京报周勇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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