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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号身份证改号费用、麻烦谁来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11:43 中国消费网

  “我的身份证号竟然和别人一样,这身份证号码难道不是唯一的吗?”昨天下午,王先生致电北京青年报提出如上疑惑。因身份证重号,王先生未能如期领到驾照。

  8月4日王先生本可领取驾照了,可驾校转告他,车管所颁发驾照时发现,他的身份证号和另外一个人一模一样,因此不能下发驾照。王先生对记者说,他一听吓一跳,活了28年还头一回得知自己和别人共享一个身份证号。虽已身在北京多年,可王先生的户口仍留在呼
和浩特。他赶紧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询问,但却没得到确定答复。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证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王先生实在纳闷,这唯一不变的身份证明怎么还会重呢?

  带着同样疑问,记者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办理中心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回答说,人工编写身份证号失误导致重号现象。而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同年同月同日生,又是同一性别,在同一派出所上户口的人当中。

  身份证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呼和浩特市处理重号问题时,重号的当事人双方可先协商决定谁改号,如果协商不通,谁后申报的户口就改谁。办理改号手续,居民要先到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然后带上户籍证明和户口本到特定机构换取新身份证号,所有改号费用由公民个人承担。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后,重号现象将不复存在。

  而王先生却表示不愿改号,他说,改身份证号牵扯大量工作,房产证、银行卡和保险等几乎所有重要证件全要更新,这笔费用和麻烦该谁来负担呢?

  专家说法

  如果身份证重号完全由公安机关操作失误导致,那么从法理上说,换号费用应由公安机关承担,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行政法研究的姜明安教授这样告诉记者。根据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自该项法律生效日起,因国家机关工作违法失误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国家应赔偿公民直接财产损失。姜教授称,如果王先生身份证号发生错误的时间早于1995年,那就不适用于《国家赔偿法》,但公安机关可按相关政策给予一定赔偿。此外如果国家做出赔偿,也仅赔偿换身份证号的费用,连带的更换房产证、银行卡等手续费不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范围内。姜教授同时也强调,如公民对身份证重号负有一定过错,那么公民也应承担换号费用。(编辑:石淼)

  作者:北京青年报徐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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