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北京妇女赵燕平在3年时间里,非法吸收15名被害人上千万资金用来炒汇,本以为凭着自己的过人能力准能赚个钵满盆溢,谁知却赔得血本无归。昨天,东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公诉机关起诉称:2001年至2003年期间,赵燕平以代理外汇买卖为名,通过与被害人邵某、郭某、李某等十五人分别签订委托代理外汇买卖协议书或借款合同,并承诺12%至48
%高额年息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1536200元、1084141美元、5084610日元、16528英镑、8640欧元。她将上述资金用于个人外汇交易致使大量资金亏损无法返还。公诉人认为:赵燕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代理外汇交易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数额巨大的资金,并许以高额利息。其行为扰乱了国家的存款管理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赵燕平在法庭承认了向熟人非法吸收资金,并许以高息的事实。在被告席上,赵燕平说自己“炒得好的时候可以达到100%的收益”、“曾在一天半时间内,炒作资金连翻两番”。当然超出承诺利息的收益就落进了她自己的腰包。
2003年时,赵燕平开始集中资金炒作欧元,但这时银行的外汇交易政策突然变化,赵燕平手头的外汇无法正常兑换,资金全部被“套”,赵燕平赔了血本,无法返还非法吸收来的资金。她表示,尽管被套牢了,但还是很想把钱赚回来还给投资者。
经过昨天上午的审理,法官宣布择期宣判。(编辑:石淼)
作者:北京青年报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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