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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峰强调扎实做好维权工作为构造和谐社会服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9:09 中国消费网

  火热8月,齐鲁大地再掀维权热潮。8月9日,全国消协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研讨会在济南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消协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消费维权能力建设,切实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努力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构造和谐社会服务。

  王东峰指出,近几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全面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赋予的各项职能,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他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向战斗在消费维权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谢意。

  王东峰对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繁重任务进行了分析。他说,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消费领域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经营者缺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直接危及群众的消费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还缺乏应有的力度;消费者的科学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消费教育的广度和力度不够,依法维权的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他要求各级消协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消协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

  “新形势、新任务给消协组织提出了新要求,各级消协要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消费维权工作。”王东峰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扎扎实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以下部署。

  围绕当前的消费热点问题,继续开展好“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总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好“全国千万家庭食品安全知识大赛”活动,通过大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食品消费的安全健康,努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级消协组织要配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参与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特别要配合开展好对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以及月饼市场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低收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在年底前组织办好“健康·维权”高层论坛,以安全消费、健康消费为重点,总结一年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的情况和经验,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围绕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工作。要调查研究和制定消费教育规划,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工作,组织力量编写消费教育教材,依靠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对消费者进行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知识和消费权益的教育,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科学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坚持消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消费者自我保护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市场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不断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围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创新监督维权方式。继续组织开展好对市场商品和服务状况的调查,特别是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和电讯、房产、装修、美容美发等重点商品和服务行业。继续组织开展好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点评活动,重点是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和单位,尤其是直接或变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继续组织好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媒体予以揭露批评。要进一步研究和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和社会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广大消费者参与、有关方面专家支持、新闻媒体配合、消协系统上下联动相结合的社会监督网络,努力构筑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体系,促进企业和行业自律,推动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围绕解决好消费者的群体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在解决好日常消费者投诉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消费者群体投诉事件。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建立重大群体投诉问题应急调查处理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要进一步建立和扩大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依法支持消费者诉讼,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和建立消费者与经营者网上和解平台,促进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和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造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围绕完善消费维权网络,加强“三消”合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各级消协和中国消费者报社及其记者站,分别承担着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职能。其工作目标一致,服务对象相同,工作职责各有侧重;三个方面的机构加强合作,发挥整体优势,对于提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中消协、中国消费者报社积极探索,加强合作,在三个单位间建立了消费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信息交流制度和相关重大活动联合制度,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和王众孚局长的肯定。各地消协组织也要加强同各地工商局消保处、当地中国消费者报社记者站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王东峰最后指出,各级消协组织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和要求,把消费维权能力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更加高度重视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消协组织的领导,把消协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消协的工作,积极帮助消协组织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人员编制、经费和办公条件改善等问题,为消协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在会上做了题为《加强消协消费维权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报告,对如何加强消协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

  山东省副省长谢玉堂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林书香、中消协会长于水生、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等。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省市消协会长、秘书长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消协消费维权能力建设进行了探讨。会议还就山东省工商局高度重视消费者协会工作,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全力支持消协和全面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了交流。与会代表还将赴临沂、平邑两地考察山东省消协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吕 勇 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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