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工商局、物价局联合召开月饼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提前给月饼经营企业打“预防针”,告诫企业应自觉抵制月饼过度包装,杜绝“天价”月饼。
四川省物价局副局长吴应伟指出,“天价”月饼主要是因搭售其他商品和月饼过度包装造成的,尽管目前月饼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只是一个行政指导性文件,但《公告
》的有关条文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市场调节价并不是企业经销“天价”月饼的挡箭牌。吴应伟表示,对月饼过度包装、不明码标价等行为,物价部门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四川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李辉介绍说,从近几年抽检的情况来看,部分月饼存在着较严重的质量问题,2004年四川省工商局抽检59个批次月饼有51个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细菌超标、乱添加防腐剂、净含量不够、搭售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据李辉透露,四川省工商局今年将抽检60个批次的月饼,并将严格监控市场上流通的月饼是否存在质量、包装及搭售等情况;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企业,工商机关将对其处以10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张学勇 刘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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