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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发通知防控猪链球菌疫情市场传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08:49 中国消费网

  8月5日,针对四川省资阳市等地相继发生猪链球菌病疫情事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工商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通过市场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月下旬以来,四川省资阳市等地相继发生猪链球菌病疫情,并出现人因食用病死猪而染病死亡事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猪链球菌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市场是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传播的一个重要关口,特别是肉类批发市场是各种猪肉及其产品集散的主要场所,人员多且流动性大,目前又正值猪链球菌病易发期,做好市场监控工作对于有效预防控制猪链球菌病关系重大。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全面加强对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的组织领导工作,把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工作落到实处。已发生疫情的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工作,把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作为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未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高度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预案准备工作。在猪链球菌病疫情未解除期间,要特别加大对肉类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交易活动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监管;要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并明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猪链球菌病毒传播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市场开办单位责任制度。

  《通知》还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农业、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有关疫情动态信息,并协助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肉类产品市场检疫工作,对发现问题的产品要及时配合防疫监管部门迅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猪肉市场监测监管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国家工商总局。(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贾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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