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汉青实习生李珍华郑义力)昨日,本报《拉客“兔子”能否“转正”》的讨论热线热闹非凡,参与讨论的读者有七成认为,不能让“兔子”职业合法化。
曾经夫妻二人都以拉客“兔子”为业的喻先生现已“金盆洗手”,在汉正街做服装加工生意。他说,大部分“兔子”都是通过坑、蒙、拐、骗、胁迫等手段拉客;被拉去的乘客
经常不能准时抵达目的地,他正是受良心的谴责改了行,因此决不能让拉客合法化,要坚决打击。
浠水环通客运公司的蔡先生认为,“兔子”往往将乘客拉到非法客运站点,如使其合法化,势必让非法站点更有生存空间,而合法车站利益大大受损。
出租司机李先生认为,管理部门规范“兔子”需要投入资金,这种投入必然转嫁给车主,在当前油价、规费上涨的情况下,车主又会最终将成本转嫁给乘客。
19%的读者赞成将“兔子”合法化。经营武汉-宜昌线客运的车主杨先生认为,应该让“兔子”合法化,因为确实有许多乘客通过部分“兔子”节省了车费,并且缓解了就业压力,但前提是不能坑客、宰客和向乘客变相收费,有关部门可给他们办证,附上编号、身份证号、照片以及投诉电话。
另有11%的读者认为对“兔子”打击不能采取一刀切。退休工人阮师傅说,对那些有坑客、骗客前科的“兔子”要严厉打击,但对那些只是介绍客源、靠向车主收取介绍费的“好兔子”应允许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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