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旅客与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但在入关检验时日方以该团签证与行程不符拒绝其入境,于是14人在机场被拘禁长达18小时,最终这14人被遣返回国。回国后旅行团的组织者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近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原告北京华夏纵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北京华夏纵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6月9日,他们将参加纪念抗日
战争60周年系列活动的参会代表14人委托给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办理出境游事宜。6月11日下午14人到达日本大阪机场。在入关检验时日方以该团签证与行程不符拒绝入境,在机场该团14人被拘禁长达18小时,并被多次提审,连吃饭喝水都困难。第二天该团14人被遣返回国。此时该公司才得知旅行社所办签证是商务交流签证,安排的却是旅游行程,并且也没有给该团指派领队。
华夏纵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旅行社因违约给自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8153元人民币,经济利益损失78680元人民币。
对于原告的起诉,中国国际旅行社感觉自己很冤枉。他们称,对方组织的14人有8人来自当时日本尚未对其所在地区放开旅游的省份,因此只能为这个团办理交流签证。另外,这个团的团员被拒入境完全是日方政府部门主观臆断所致。旅行社承办此团也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他们保留提出反诉的权利。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编辑:盛秀华)
作者:北京青年报程婕 黄兆峰 王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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