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四川省工商局对外宣布,初步确认“高露洁”广告中宣传的“中国及全球口腔护理专家一致推荐”和“中国和世界专业权威机构一致认证”涉嫌使用绝对化用语,在“高露洁”给四川省工商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至今已被查出有32份过了认可期限,“高露洁”牙膏广告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四川省工商局经检总队调查一科的执法人员在监测广告时发现,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露洁公司)在成都两家媒体刊发的《临床验证,高露洁牙膏安全有效》整版广告中,有不少广告用语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广告称“中国及全球口腔护理专家一致推荐”和“中国和世界专业权威机构一致认证”,涉嫌使用绝对化用语。高露洁公司向四川省工商局提交了400多页的证明材料,其中大部分为未经翻译的非中文版材料,以说明自己广告中多处用语是有出处的。
执法人员随即委托专业翻译公司对近400页的非中文版证明材料进行翻译,发现其中一些认证证书已过期,其中菲律宾牙医学会出具的认证书明确提到,只许可高露洁棕榄(菲律宾)公司在1992年9月25日前,在“高露洁”护龈系列产品中使用该会的认证标志。英国牙医学会的认证书提到,该会只许可“高露洁”的“0-6GEL”牙膏在1992年5月1日至1995年5月1日期间使用其认证。
“国外的医学会、牙医学会、口腔医学会许可‘高露洁’牙膏使用认证标志都是有期限的,而且仅限某一款牙膏。但是,高露洁公司在宣传中却将这些学会的认证用到了其所有的牙膏上,这属典型的以偏赅全。”四川省工商局经检总队副总队长杨键说。记者在一份“过期失效文件统计”材料中看到,截至8月2日,在已翻译完的各医学会出具的认证书中,有32份认证已经失效。目前,翻译工作仍在进行中。(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张学勇 刘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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