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答复民革提案透露,正在草拟《广东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广东失地农民将纳入社保。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复了民革广东省委的提案,称该厅正在草拟《广东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待征求各方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施行,并将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媒体关注焦点,资料显示,广东省目前共有200万失地农民,许多地区仍没有完全建立社保制度,失地农民参保率很低,“村转居”失地农民中劳动力的参保率也只达到9.8%。
据了解,由于社保无着落,相当数量的失地农民变成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沦为贫农或城市贫民,对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省国土资源厅调查显示,近年农民因失地上访数量逐年增加,而且重复上访率高,劝返难度大。
今年两会期间,民革广东省委提出“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和监管”的提案,提案认为目前各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运作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如省内乃至一个地级市内基金的操作办法五花八门,不便于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市、县(市)执行办法不统一,不利于跨地区流动人员的转保,不利于城乡一体社会保障制度的实现;尽管资金都由各市、县(市)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但缺乏对资金运营及监督的明确规定。
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将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答复称,该办法将明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领取的条件和标准,使用渠道和程序,严格审核手续,规范管理流程;同时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基金安全。(编辑:李旭波)
作者:南方都市报陈建利 曾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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