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国家林业局获悉,由于媒体对金光公司APP在海南毁林的大量报道,国家林业局海口专员办专门就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向国家林业局提交了报告。
该报告认为“尚未发现金光集团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在海南有计划地毁坏天然林造浆纸林的情况,但个别造林项目中毁坏天然林或者无证采伐的现象确有发生。”针对这份报告,金光公司向国家林业局提交了书面承诺,保证以后将依法办事。
金光七成用地是有林地
国家林业局海口专员办的报告说,1997年原国家计委批准海南350万亩浆纸林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998年3至5月,海南省林业局确认向金光下属的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提供350万亩浆纸林基地的规划为:市、县270万亩(主要为集体土地),农林场80万亩。这350万亩的组成是:现有林改造258万亩,荒山荒地53万亩,其他宜林地39万亩。
按照金光公司“三七合作分成”模式,农民或者集体及农林场等将土地提供给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造林,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预付给提供土地的一方每亩30元的分成预付款,六年后采伐时按立木产出收益,提供土地的一方得三,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得七,若每年每亩林木产量达不到一立方米则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向提供土地的一方补足每年每亩一立方米的收益。
报告中说,这似乎对提供土地的一方非常有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木材的实际采伐量和哪些支出应当计入生产成本,提供土地的一方却很少有发言权,也无法证明生产成本的合理与否。因此,一些提供土地的农民表示宁愿不要分成,也要收回土地。此种模式占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浆纸林基地的绝大部分。
原料紧张导致盗伐严重
报告说,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洋浦浆厂的建成投产,需要收购大量的原料,使海南的桉树和木片价格上扬,基本接近广东湛江市场的价格,比原来海南市场的价格高出了许多,客观上也诱发了一些盗伐滥伐行为的发生。虽然洋浦浆厂的建成投产理论上讲与盗伐滥伐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由于过去桉树和木片的价格要比广东湛江市场低许多,盗伐滥伐林木获利不大,实践中实施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并不很多。而现在桉树和木片的价格上去了,且收购木材和木片的网点较多,易于销赃,所以,实施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获利多了,数量也比过去多了许多,形势严峻。
征地应遵循农民意愿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海南350万亩浆纸林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光公司征用林地应以当地农民自愿为前提,中方有关单位应予以积极协助,但不得进行行政干预。
报告说,此前政府实际上过多地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浆纸林的发展,在一部分群众当中也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特别是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三七合作分成”模式的实施,也使得部分群众认为是政府行政干预的结果,也对发展浆纸林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报告建议,应当改变现行落实浆纸林林地的做法,必须以市场经济手段为主,政府干预为辅,特别是要注意尽量减少下达任务和指标。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主要提供服务,协助提供哪些林地或者土地可以用来营造浆纸林,并审查用地是否符合林业发展规划,而不是落实林地的主体。
报告证实两起毁林案属实
专员办的报告说,目前尚未发现金光集团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在海南有计划地毁坏天然林造浆纸林的情况,但个别造林项目中毁坏天然林或者无证采伐的现象确有发生。
这个报告还证实,此前媒体报道的“2000年,琼中县长安乡224亩、最大直径79厘米的树被砍案”,以及2003年7月,琼海市吴海雄为了给金光公司造浆纸林,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400余亩一案属实。
报告说,由于金光公司林地基本上都是与市、县政府和林业局及乡镇政府共同确定地块,因此,一般不会发生毁坏生态公益林或者天然林的情况,有些毁林案件只是个别事件,而非主要方面。海口专员办专员王洪杰昨天接受采访时,没有透露更多调查细节。(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朱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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