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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考场外猝死 考生索赔37.9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9:49 中国消费网

  现已收到北京某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小王怎样也开心不起来。6月7日,小王踏入考场的那天,他父亲在考场外因与停车收费员发生争执而猝死。昨日上午,小王与奶奶以人身损害为由,将停车收费员所属的公司告到崇文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37.9万元。

  父亲的死讯未瞒住儿子

  6月7日上午9时,小王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广渠门中学考点。儿子进入考场后,父亲王先生将车停在路边,坐在车内等候。这时,一位停车收费员向王先生收取停车费,王先生拒付,双方发生争执。经路人劝解,王先生回到车内。过了一会,有心脏病史的王先生被发现口吐白沫。急救车赶到时,王先生已停止呼吸。

  医生说,王先生有可能是心源性猝死。

  事发后,小王的舅舅刘先生赶往现场,并于当日下午将王先生的死讯告知小王的奶奶。刘先生说,本来是瞒着小王的,但他还是知道了些什么。“第二天我告诉他爸爸出差时,他有点不信。说是他爸爸说好的,高考这几天请假专门送他。”在考场门前看到爸爸的车时,小王问舅舅为什么爸爸的车还在门口。当听到考生家长议论昨天死了一名家长时,刘先生知道,根本瞒不住。

  得知父亲离世,小王在随后3门考试中出现情绪波动,成绩比平时低了近60分。现在,小王被北京一所大学录取。但这与他想去的父母的母校—————沈阳解放军外语学院相差甚远。小王的母亲已去世多年,现在父亲也走了,18岁的他和68岁的奶奶相依为命。

  “收费员收费行为违法”

  小王的舅舅刘先生了解到,当时广渠门中学考点外停满家长的车,王先生只好将车停在马路东面北京工商联大厦门前的一个出入口。

  按规定,该处是不能停车的,地上也没有停车线。有目击者称,停车收费员在第一次收费遭拒后,再次返回来收费,并在争执过程中,与王先生有过推搡。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只有在收费标牌和停车白线二者兼备的情况下,停车管理员才有权收费。小王的父亲停车的位置没划停车白线、非停车位,属违章停车。”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停车收费员的收费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收费遭拒后收费员又以过激行为诱发小王父亲的心脏病,应该对其死亡承担一定责任。

  “家长猝死与收费员无关”

  该管理员所在的公联顺达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后公司对该事进行了调查。

  当时王先生的车停在停车线内,收费员的收费行为完全合理。对于王先生的死,公司表示他们也很遗憾,并对家属表示慰问,但认为王先生的死与收费员的收费没有直接联系,属偶然事件。

  目前,小王和奶奶靠奶奶每月940元退休金生活,父亲葬礼花费的2万余元是小王父亲生前的同事和战友们凑的。小王在起诉书中称,由于收费员无端向王先生收取费用引发双方争执,导致父亲猝死。给家人造成多种伤害,公联顺达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提出总计37.9万元的赔偿要求。(编辑:石淼)

  作者:新京报吕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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