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竟成了别有用心者的“摇钱树”。不法分子通过在报纸上刊登招聘广告,诱使应聘者递上个人资料,然后假冒他人身份到银行申办信用卡,最后拿着卡进行疯狂透支消费,在短短9个月之内,透支额度达41万余元之巨。卢湾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沈某等人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2年6个月。
“招聘”骗取个人资料
沈某、吴某均为刑满释放人员,沈某此前曾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某区法院判刑,然而刑满释放后不到1年,沈某又重操旧业。他吸取了以往的教训,决定假冒他人身份办信用卡,然后透支消费。
办信用卡的第一步是获取个人资料,于是沈某首先纠集石某、吴某等人,先后租用本市中山南路上的某食品交易公司的房间及本市瑞金路上的一间房屋,假冒上海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谷集团有限公司等名义,持伪造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在本市一家人才报纸上刊登虚假招聘广告,吸引求职人员前来应聘。
获取众多应聘者的资料后,他们从中筛选了22名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并利用这些资料制作了部分假身份证,假冒应聘人员之名填写内容虚假的信用卡申请表,至各大银行共办理了39张银行贷记卡。为了顺利获得信用卡,他们还设专人进行“对口供”,等到银行打电话来核实身份时,他们便一一对答,混过了银行的检验。
冒用信用卡疯狂透支
从2003年8月到2004年5月,沈某一伙持冒领的信用卡在本市各大商店、金饰品店及娱乐场所进行透支消费及购买大量黄金制品,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
为了套取现金,沈某等购得大量黄金制品后,通过他人介绍,再将这些骗购得来的黄金制品低价销售给邹某,所得赃款共同瓜分。
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沈某等人受到了法律严惩。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石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0年6个月。
明明是属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却被别人当作了发财工具,而自己尚被蒙在鼓里,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泄漏事件引起了各方关注。复旦大学民法教授王全弟认为,应尽快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市民无论在商家或银行办理会员卡等个人业务、招聘会投送简历、或是在公共场所住宿登记、上网,都要注意保护好个人关键信息,避免被他人盗用。
4种证件信息要严密看管
身份证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状况及便于公民从事各项社会活动的个人证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作为身份的另一种识别证明,其使用范围正逐渐扩大,除了医疗还将包括就业服务、职业资格等,甚至商家也用此作为一种经营参考,如购买CDMA手机就必须凭身份证和社保卡。
护照护照也是一件重要的身份证件,目前其不仅可以在国外作为国籍身份的证明,在国内的使用也日益频繁。
户口簿与身份证一样,是公安机关颁发的法律证件。户口簿除具备证明户内所有成员的基本身份状况外,还具有证明成员间相互关系的作用。(编辑:齐彦洵)
作者:新闻晨报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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