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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装 装 装进了哪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8:51 中国质量报

  我们每天都在与被称为食品“第二肌肤”的塑料包装袋频频接触:买了青菜、活鱼、新鲜的水果往塑料袋里装,热腾腾的馒头往塑料袋里装,刚煮好的米粉、面条,刚出炉的烧烤食品往塑料袋里装……在享受塑料袋轻巧、方便的同时,有多少人考虑过它的安全卫生问题?

  日前,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发现福州市场上食品包装袋质量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第二肌肤”来路不明

  6月5日,记者在福州一些农贸市场、小型超市、街头摊点进行调查,发现不少顾客用一种有异味的塑料袋盛装裸装的各种食品。调查中记者发现,许多农贸市场、水果店、糕饼店、小食店所使用的塑料袋颜色上可谓是五彩缤纷,鲜红、暗红、绿色、白色都有,极少有标明“食品用”字样的,大部分都有股刺鼻的气味。仔细观察可以看到,这些塑料袋里面掺杂有不少杂质,手感相当粗糙。据不少消费者反映,对于市场上这些“怪味塑料袋”,他们担心这种塑料袋有毒,会影响身体健康。

  在一条“学生街”,记者看到密集的小食摊点几乎都在使用一种有异味的白色“三无”塑料袋。记者问一位正在吃烧烤的大学生,用这种塑料袋装烧烤食物是否敢放心吃。那学生说整条街都这样,没人去注意用这种塑料袋装食物是否安全卫生。在鼓楼区一家沙县小吃店,记者问老板是否有食品包装袋打包用。老板闻听后从挂在墙上的一个红色塑料袋里抽出一个白色塑料袋递给记者。记者询问这种袋子装熟食是否卫生,并表示想购买这种塑料袋。老板很肯定地回答:“卫生,我们都是用这种袋子打包的。前面那市场(注:一处小型农贸市场)很多卖的,论公斤卖,8元钱一公斤。”

  马路边一小贩用一种绿色的、有刺鼻气味的塑料袋卖水果,记者提醒围在推车旁边的购买者,这种袋子装吃的东西是否会有毒。小贩听了不以为然地说:“有什么毒,橙子拿回家是要剥皮再吃的。”令人非常吃惊的是,旁边一位老年人对小贩的话竟然微笑着不住点头。

  一位杂货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们用的塑料袋都是由销售者送上门的,至于这些塑料袋是用什么材料制成、厂家在哪里他根本就没问过,平时卖货也没注意区分哪种塑料袋是用来装食品的。“垃圾塑料袋”价格低廉

  据了解,塑料包装袋分食品包装袋和非食品包装袋。业内人士介绍说,非食品包装袋大多是用回收的废塑料袋加染色料制成的,里面含有铅、砷等多种有害物质,如果用来包装食品,温度超过50摄氏度,塑料袋的有毒成分便会渗入到食物中,对人体造成危害。并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产食品塑料袋的厂家,必须经严格审核后方能领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包装袋出厂时,外包装必须有中文标志,注明厂名、厂址和执行标准,并在显眼处注明“食品用”字样,产品出厂后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记者在台江、三角井等地的农贸市场看到,批发、零售塑料袋的摊贩为数不少,塑料袋被叠成堆按颜色分类摆放。这些塑料袋大多没有注明厂家、厂址、使用范围,也几乎没看到标有“食品袋”字样标志。摊贩告诉记者,这里的塑料袋价格有多种,最好的食品袋7.6元一公斤,没有怪味。有味道的5.2元,还有的卖3.6元。摊贩指的都是未加任何标志的塑料袋,据说塑料袋上如果加印了诸如厂名、用途等说明文字,每公斤要多卖几块钱。记者看到,7.6元的那种颜色比较透明,没有太大气味,而后面两种的颜色明显浑浊,闻起来有一股刺鼻的味道。摊主告诉记者,“越便宜的塑料袋反而越好卖。”

  据介绍,相当多小商铺、农贸市场、食品店用的塑料袋,都是小作坊生产的聚氯乙烯塑料袋,如果塑料袋有刺鼻味道,则说明生产材料是有毒的聚氯乙烯。目前福州生产这种聚氯乙烯塑料袋的厂家有几十家,市场上的“问题塑料袋”大部分都是这些小厂家生产的。这些有异味的塑料袋大多都是用回收塑料做成的,生产成本只有合格食品塑料袋的一半。一些生产环保塑料袋、可降解塑料袋的正规厂家反而竞争不过那些小作坊。凭着价格低廉的优势,那些用回收塑料生产的再生塑料袋在市场上很畅销,最可怕的是这种非食品包装袋竟被堂而皇之地当作食品袋用。强检标准旧埋下隐患

  据了解,此前福建省有关部门曾对福州市场上的异味塑料袋进行过抽检,可化验结果让人大为吃惊:明明可以肯定是有问题的塑料袋,检测合格率竟高达80%!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塑料袋的浸出物、脱色和感官指标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脱色和感官指标。塑料袋脱色可能导致袋中的色素进入食品,给人体带来危害。但从检测结果看,依照这几条国家标准检测,合格率明显偏高,也就是说,国家关于塑料袋的强制检测标准已显得落伍。

  据福州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介绍,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凡加工食品包装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塑料。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印上“食品用”字样。对于市民投诉的问题食品包装袋,他们曾多次到厂家、流通市场抽查,但每一次的检测合格率都比较高。

  这位负责人说:“虽然发现企业用回收塑料生产食品包装袋,但抽检仍然合格,这让我们觉得很尴尬,现行的标准太老了。”他还告诉记者,对没有标出“食品用”的食品塑料包装袋本来是可以进行处罚的,但由于按国家标准检测是合格的,最后也就不了了之。这样一来,“食品用”似乎成了包装袋上可有可无的一种标志。

  据福建省有关专家介绍,我国食品包装袋实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是1988年制定的,17年来没有作过修改。根据这个标准,根本没办法检测出塑料袋是不是用回收塑料作原料生产出来的,从而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作者:陈雪梅 本报记者 江东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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