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鲁嘉
时下,坊间所流传的格兰仕与美的关于侵权和收购的争论似乎愈演愈烈了。日前,格兰仕又打出高价收购美的小家电业务的大旗,并上书证监会,请求关注。美的也以小家电业务不外卖的种种理由拒绝了格兰仕的要求。这场风波又让我们领略了一次中国企业家参与“竞争”的“智慧”。
中国家电行业陷入了相互拆台的怪圈
中国家电行业的血拼,“格美之争”不是第一次,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这些年,家电行业相互竞争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怪招。
“竞争”一词,原本应该包含两个意思:一个是做大蛋糕,一个是分配蛋糕。做大蛋糕需要的是核心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只有做大了蛋糕才能分到更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在一些中国企业家的眼里,竞争似乎从来就不是“竞争”的意思,而是“拆台”的意思。只要我能让你消失,市场份额不就是我的了吗?为什么还要花工夫去做大蛋糕呢。
这似乎也不能怪他们。中国本身就有个庞大的市场,又有着低成本劳动力近乎无限供给的优势,只要在价格或者对手的纰漏上做文章,就能保证市场份额的扩大,财源滚滚而来。有人甚至说,中国在几千年的农业社会里科学技术水平没有实现大的跨越,企业家阶层没有形成也与此有很大关系。
“格美之争”是企业利用“规则”给对手制造麻烦
如此一来,我们就不难理解中国那句古话了,所谓“同行是冤家”。同行就意味着“竞争”,我们也都看到了中国民族企业太多的这样的“竞争”,有人说我们的民族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是“窝里斗”。与日本人那种善于“抱团”的秉性相比,也许我们中国人是太善“分”而不善“合”了。
最近的所谓“格美之争”,也实在没有什么新的东西。无非是民族企业们在充分地利用“规则”———正式的规则和“潜规则”给对手制造些麻烦。
关于格兰仕要以高价收购美的小家电业务的争论,人们的声音也似乎分成了两派。有人说格兰仕是恶意收购,当然也有人说美的是明显的内部关联交易。
其实,这些争论可能都不重要。如果说格兰仕存在恶意收购的嫌疑,美的的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可以做出正确而公允的评估,从而决定是否将其股权转让给格兰仕,而不是断然拒绝。如果说美的存在内部关联交易,证券监管部门则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干预。
与跨过公司的竞争是研发能力、管理水平和行业协作的竞争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两家企业之间“斗法”,都是在用冠冕堂皇的理由、“规则”争取和维护自己企业的利益。不单是这两家企业,包括中国很多其他企业,不管同城的还是异地的,其间的“竞争”往往都是以这种方式在进行。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中国家电企业面临的不单是来自国内兄弟企业的竞争,更大的竞争压力将来自那些跨国的家电制造业“大鳄”。与跨过公司的竞争,不仅仅是成本和价格的竞争,更是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竞争、行业协作的竞争。如何“走出去”,是对中国企业家的严峻考验。因此,所谓“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侮”,中国的家电企业也许真该好好检讨一下自己的竞争方式和思维方式了。
也有评论者指出,“格美之争”击中了中国证券监管的软肋。无疑,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竞争不仅仅给中国的企业家们提出了挑战,也应当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反思。
管清友(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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