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华强)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负责人日前就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问题指出,判断企业是真重组还是假重组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企业是否进行大规模的资产置换。他表示,主管部门支持实质性的资产重组,对虚假和恶意重组者将予以严惩。
这位负责人指出大规模资产重组是我国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如何判断资产重组,政策上如何来定位,是主管部门一直在研究的问题。从量上来看,从94年到现在,有426家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从94年到2000年11月份,被主管部门豁免全面收购要约的公司达到121家。为什么在中国有如此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呢?他认为有制度环境方面的因素。
1、从体制改革来看,从交易所建立初期,由于在股份制姓资姓社上争论不休,没有统一的意见,影响到上市标准的制定。当初上交所上市的企业主要是以集体制为主的轻工企业和小型企业,深交所上市的主要是以地产类为主的中型企业。这类企业主营不突出。在股份制试点过程中,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企业是历史遗留企业。这些企业业绩较差,运作不规范,它们的上市影响了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所以必须用重组的办法来解决。
2、非法产权交易中心(各个地区产权交易中心)也上市了一批股票。上市的标准带有区域性。地方政府就细分上市额度,每家上市公司的额度都很小,多上几家,这样会造成相当多的关联交易。对这类公司也需要通过资产重组来解决。此外还有同类企业重复上市的问题。
3、从上市公司的发展来看,传统行业的上市公司要进行资产特别是行业调整比较难,必须经过资产重组。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要成为上市公司目前也只能通过资产重组。
4、从股份送转来看,按照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上市公司的股份增加必须要通过证监会的批准,但送、转股除外,据统计,上市公司多年来股份增长的速度超过其业绩增长速度,造成每股收益每况愈下。其中的原因是:首先我们实行的是配股制度。上市公司希望把股本搞大;另一方面,投资者希望不断的送股,不断地填权,来实现二级市场的差价。
5、从股票的结构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股份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现在不能流通,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来进行,收购成本低引来了大量的投资,因此协议转让成了我国股权转让的主要形式。
该负责人还指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报表性资产重组的现象比较普遍;协议收购的非市场化因素较多;信息披露的滞后和不完善;利用重组题材进行内幕交易;以及恶意重组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现象,该负责人发出严厉警告,他指出现在的证券交易为电脑交易,任何违规交易都有据可查,胆大妄为者将受到主管部门的“秋后算账”。
该负责人强调指出,主管部门支持实质性资产重组,在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将考察公司的重组效果;他还指出,为了强化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主管部门将准备推动资产重组从协议收购向要约收购发展,其目的就是想通过要约收购,来解决并购方式的市场化、股份转让的市场定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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