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成交价19万,实际成交价22万,王女士感到被“黑”,房地产管理协会明确表示——
不能赚差价
王女士:我被“黑”了
要不是朋友的提醒,王女士也许还会一直蒙在鼓里,她说她现在“有一种强烈的被黑的感觉”,决定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今年5月9日,王女士委托深圳市伟业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业)出售其位于罗湖区草埔路的房产一套,双方约定,房产卖出后,伟业从总成交价中抽取1.5%的代理费,王女士实收房款19万。不久,王女士觉得自己原以36万元买的房子要以19万元卖掉有点太亏,遂向伟业提出希望能实收20万,否则不卖。伟业则称已找到买主,如再多一分钱,生意就会泡汤。王女士无法,也只好如此。
11月初,房产已顺利卖出达半年之久的王女士得到朋友的电话,被告知6月下旬的报纸上刊有市国土局公布的“近期房产交易”告示,一套面积、户型、地段与她的房子几乎一模一样的房子,售价为20多万元,她吃亏不小。
王女士去市国土局查询时吃惊地发现,她的房子实际售价为22.2万元!王女士告诉记者,知道这一情况后,她曾找伟业协商,伟业表示希望私了,并说愿退款1万元给她,但却采取拖的办法,迟迟不予支付。
11月7日,王女士委托深圳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向伟业发出律师函,指出伟业“不应该从房屋交易中赚取差价”,希望伟业解决好余额支付问题。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伟业:当然要赚差价
伟业经理费名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一笔生意中他们确实赚了,但赚的不是差价,而是他们应得的佣金和为卖出这套房产所花费的成本。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去年8月份王女士找伟业帮忙出售那套房子时起到房子卖出时止,伟业为房子作广告即花去1万多元,还有员工工资、写字楼租金、水电费等等,“我们赚的这些与成本相当的钱就是王女士所说的差价”。
费名丰向记者大倒苦水,在实际操作当中,70~80%的业主不愿支付佣金和税款,中介公司要生存,当然要赚所谓的“差价”了。特别是有的业主,在中介公司给联系上买主后,就千方百计甩掉中介,直接与买主联系、谈价,让中介公司白忙活一番。
费名丰称,他们与王女士签订的委托书“是作不了数的”。他说,现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在与业主签订委托书时,为了少交税款,大多与业主达成一致,将业主委托售价写得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费名丰告诉记者,现在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不良竞争比较严重,政府管理又不是很规范,靠赚取所谓“差价”以求生存的情况非常普遍。他希望政府加强对这方面的管理,加快立法,具体规定房产中介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房地产协会:不能赚差价
11月28日上午,市房地产管理协会有关人士对记者说,伟业未经王女士认可,背地里抬高房价出售,王女士当然会不满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征得了业主的认可,中介公司适当赚取差价的现象暂时还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中介公司只能按照业主委托的售价出售房子,并从买卖双方各收取1.5%的代理费,从房产交易中赚取差价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他同时指出,房产中介部门不存在合理避税的问题,他们所谓的合理避税都是逃税行为。(本报记者苏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