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崔丽)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上提到,他不久前在浙江、江苏、广东考察,在与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企业家座谈时,听他们谈到了企业经营中的种种顾虑,首先是和国有企业相比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如果是国有企业欠民营企业的钱,那就是债务关系;而民营企业欠国有企业的钱,却可能被戴上“侵占国有资产”的帽子,甚至是“盗窃国有资产”。在金融方面,国有企业欠银行的钱到期未还,会找出各种原因和理由;而民营企业欠银行的钱,就可能被定成“诈骗罪”。
厉以宁说,中小型民营企业还有一怕,是怕打官司。一陷入官司重围,中小企业几乎要投入全部精力,生产、经营都顾之不及,所以能忍则忍。而国有大企业可聘请律师、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厉以宁认为,中小企业必须进行改制,向产权开放的真正公司制转变。除了政策上的调整,还有赖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有必要在一些城市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使其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有地方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