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12日电(记者何敬东 夏雄伟 见习记者金烨)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巡视员、《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王连洲[微博]今天在此间召开的2000年经济全球化论坛上说,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经过三年的试点和发展,对于丰富和活跃资本市场、调整优化金融资产结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系,稳定证券市场 ,还是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的。
关于当前市场上对基金的种种争议,王连洲认为,对于基金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正视它,同时要以改革和发展的观点看待它,应在前进中解决问题,促使基金的更大发展。社会上对基金的发展出现争议,是客观存在,是促进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好事,无须大惊小怪。要承认彼此都是对投资者、对国家、对社会、对证券市场负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他说,对有的传媒披露的问题,在法制观念一般都比较淡薄的大环境下,尤其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某些运作概念不能十分具体界定的时候,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发展中的市场,是个尚不成熟的市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不成熟;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法律概念上不好确定,有些情况和问题,如“倒仓”、“对倒”等,就很复杂、没那么简单;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难以禁止利益输送;此外,对基金稳定市场的作用认识也存在一些偏颇。他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它背后是千千万万的中小投资者,通过运作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它的一项使命,但当然要在法律许可范围来进行。通过几年的实践,证券投资基金客观上还是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的。
又讯王连洲同时透露,拟在基金公司增设独立董事,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他说,基金法草案将有新的调整:将变以投资方向区别基金类型分别进行规范,改为资金来源方式即公开募集和私募分别进行规范;将基金作为投资工具和方式,改为基金管理公司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对私募基金仅从限制的角度做原则规定;对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都规范,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余地;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拟在基金公司增设独立董事,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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