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600220)大股东江苏阳光集团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江苏阳光发起人法人股65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81%),就江苏阳光集团公司取得的财政贴息贷款,向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00年10月30日至200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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