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将于10月31日发行500亿元建设国债。
据悉,本次增发国债为记账式(九期)国债,发行总额为500亿元,期限10年,实行浮动利率,各年付息利率按本付息期起息日当日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加0.3个百分点确定。
本期国债于2000年10月31日起计息,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0月31日(节假日顺延),2010年10月31日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还本金。
据介绍,本期国债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发行,不向社会发售。本期国债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注册,发行结束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