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有风险投资公司100多家,作为新经济的孵化器,风险投资公司与创业板市场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其投资孵化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主要来源,而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则为其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了“绿色通道”。时值创业板市场紧锣密鼓筹备之际,就经营思路、投资理念、市场前景、制度建设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几家著名风险投资公司的负责人。
面对创业板市场即将推出,多数风险投资公司调整了旗下企业赴欧美和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初衷,而将国内市场作为主要目标,集中培养一批有希望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型创业企业。因此,在行业选择方面,主要集中在IT、通讯、生物医药等新经济行业;在具体选择投资企业时,风险投资公司有一套严格的“择偶标准”。
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裁于向东认为,选择企业时首先应该界定创业企业的量化标准。一是产品和服务的独特性,即提供同一类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在全国不超过三家,如超过三家则其市场份额超过30%;二是销售收入高成长性,年增长率不低于30%;三是管理层及技术骨干持有股份或期权一般不低于总股本的10%;四是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10%以上。在具体评估投资项目时,管理团队的能力和职业道德是首要的因素,其次为市场和商业模式、技术和研发力量、财务报表和现金流量。
哈史坦福投资公司把通过科技部和中科院双高认证且不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列入首选的范围,因为经过上述权威部门的认证,企业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力已不言而喻。在评估企业时,技术(包括行业地位和市场需求)与管理团队是最重要的因素,公司旗下的财务顾问公司专门协助创业企业进行资本市场运作。
良好的制度环境是创业板市场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某家大型风险投资公司的负责人认为,一方面是法律问题的解决要尽可能完善,对于《公司法》等法律中存在的障碍要尽快修改,不要讲求“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而造成市场的先天不足。另一方面,不排除某些群体可能把创业板作为圈钱的工具,将素质较差的企业经过包装在创业板上市,然后套现走人。因此,主管部门要把好关,建立规范的保荐人制度和信息披露规则,严格执行惩罚制度。该公司投资了十几家创业企业,多数原打算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基于香港创业板不尽如人意的现状,目前打算分流到欧美和韩国上市。因为对创业企业而言,上市仅是第一步,后续融资取决于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由于该公司认为国内创业板市场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决定待形势明朗化,再有计划地推出企业上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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