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潘硕健1日在国家体改办与平安保险股份公司及PA18.com合办的“中国金融经济新概念研讨会”上指出,在坚持分业经营的前提下,应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中间业务,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创新和相互代理。
他在发言中称,这些创新包括:其一: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交互营销,共享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银行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和分支网络,可以利用现有的网点来促进证券业务、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的发展;其二,随着电子网络技术的发展,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可以共享网络资源;其三,保险公司可选择使用银行拥有的客户资源和信息库;银行可以担任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和为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银行的资金汇划系统和网络清算系统;第四,保险公司可以为银行产品如消费信贷、个人按揭贷款提供保险服务;其五,保单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完全可以用于银行贷款的有效质押,储蓄存单如何和保险结合,和基金结合也可以研究;其六,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可以通过拆借、债券回购、国债买卖等方式融通资金,提高双方资金的流通性。
该官员说,凡是金融监管法规定没有禁止的业务,金融机构均可办理,或报监管当局备案后办理。他指出,应看到分业经营政策具有阶段性,将来中国金融市场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后,如果中国长期坚持分业经营原则,中国的金融机构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