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记者张炜) “你打6折,我优惠50%”,近段时期以来,众多券商在推广网上交易的同时,大幅降低佣金,给多年来表面上“死水一潭”的佣金收取标准带来了巨大冲击。有关人士称,是继续咬定佣金收取标准的“一口价”,还是正视目前的现实对佣金收取办法和标准进行规范或改革,应当尽早有个说法。
近段时期以来,国内各大券商相继开通网上交易。除了在各主要证券媒体大做广告以外,部分券商还推出了引人注目的促销手段——降低佣金收费,幅度从5折、6折到8折不等,更有个别小券商喊出惊人折扣——1折。
一些业内人士预计,网上交易佣金的大幅下降,势必触动整个佣金收取标准的变化。因为事实上,券商对达到一定交易量的客户返还佣金,已经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证券业“行规”。
为此,一些业内人士建议,我国对交易佣金的收取标准,是否可参照国外的做法,由现在的按交易金额比例收取,改变为按笔数收取交易佣金。因为,从占据交易系统资源的角度看,每笔交易的股数多少和成交金额的大小,显然与其占据交易系统的资源多少无关。按笔数收取交易佣金比按成交金额比例收取要来得合情合理,也符合国际证券市场的惯例。
而许多从事经纪业务多年的专业人士提出,要彻底改革佣金收取制度,改现在的“一口价”为“协议价”,给交易佣金划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券商可以根据公司性质、研究资讯实力、市场竞争情况以及经纪业务的成本等因素,来灵活制定佣金收取标准。(上证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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