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名制对打击经济犯罪,防止税源流失,增加个人收入透明度有重要意义。据羊城晚报报道,国内一些地方的调查表明,实名制从4月实施以来,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出现几种“名实不符”的情况,值得警惕:
一是私款公存,逃避利息税。大量非公有制企业的出现,使“公款”与“私款”的界限模糊,利息税开征尤其是实名制施行以后,一些原为定期储蓄的存款开始流向单位定期;另一种情况是将纯粹个人储蓄“化零为整”,以单位名义存入单位定期,既逃避实名制又逃避利息税。
二是政策执行宽严不一,居民储蓄逆向流动。由于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电子化程度高,执行实名制力度大,而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松散,电子化程度低,实名制实施弹性较大,不像电脑程序“六亲不认”,故一些嫌实名制麻烦或带有灰色性质的存款流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某县5月份金融统计报表显示,某非银行金融机构4、5月储蓄存款净增2700多万元,占总增长额的95.6%,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却下降1200万元。
三是“证”出多门,真伪难辨。由于实名制符合条件的证件不少,有一些证件,甚至银行储蓄员也不太熟悉,加上近年来假证泛滥,有些人的身份证就有好几张,这都给金融机构实际操作带来困难,故出现用多个证件或假证件储蓄的现象,使储蓄实名制“名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