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 | 2021-04-15 10:30:57 0
央视 | 2021-04-15 10:41:00 0
市场监管总局对扬子江药业集团实施垄断协议行为处罚7.64亿元
中国新闻网 | 2021-04-15 10:42:41 0
扬子江药业员工行贿一个医生就曝近40多万 董事长徐镜人知道吗
运营商财经网 | 2021-03-28 11:19:08 0
健识局 | 2020-08-05 19:59:34 0
界面新闻 | 2020-08-03 16:55:00 0
东方网 | 2020-09-04 07:15:08 0
带量采购下医药行业谋求高质量发展 扬子江药业加大药品研发力度
新浪财经综合 | 2020-09-22 01:05:1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