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

近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杨某嘉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明示或暗示陈某东进行相关证券交易。据上海监管局认定,“陈某东”证券账户与杨某嘉管理的基金之间存在趋同交易行为。最终,杨某嘉被处以50万元罚款。经比对相关信息,此次涉“老鼠仓”的当事人,或为已于2024年10月离任的原海富通基金经理杨宁嘉。公开资料显示,杨宁嘉于2017年加入海富通基金,2021年9月正式独立管理海富通电子传媒产业股票基金,随后又陆续接管了海富通新内需混合和海富通数字经济混合两只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