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
政府网站 | 2022-03-28 16:55:50 0
财政部、税务总局: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财政部网站 | 2022-03-28 11:38:00 0
财政部、税务总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
财政部网站 | 2022-03-28 11:38:00 0
财政部、税务总局就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财政部网站 | 2022-03-28 11:38:0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