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丰投资(600606)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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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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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29日 ?除息日:2004年7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8月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6月28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3年末总股本2549425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494254.60元。 持有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持有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为0.1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29日 除息日:2004年7月30日红利发放日:2004年8月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红利发放办法 1.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2.国家股 国家股的红利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由该公司代为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7楼 电话:(021)62496858 传真:(021)62496860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3日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