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阳光(600261)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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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09: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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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30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四、通过关于继续实施2003年配股的议案:以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1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五、通过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天津市阳光天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及相关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