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在经过连续两次的听证会后,银广夏股票盗买案件于昨日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合议庭方式正式开庭。
原告代理律师提交了5项证据,以此证明原告杜先生因密码被盗,在无知情况下被买入17000股银广夏,带来的损失应该由其所在的交易营业部被告承担。而被告律师依然强调被告已经履行了有关规定,由于原告的股票买卖是通过密码完成的,故应该自己承担所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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