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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诈骗又现新招数 骗子竟称要修葺文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19:1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25日电 (记者 吴俊) 当虚构工程合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等惯用手段逐渐“过时”的时候,骗子竟然想出了以修葺“文物”为名实施合同诈骗的新手段。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宣判,谎称要维修“古书院群”,诈骗2600万元的广州“致力科技工程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被判处15年和11年有期徒刑。

  1994年4月,姜东和王昕明等人在广州注册成立了“致力科技工程公司”(下称“致
力公司”),姜东任董事长,王昕明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003年8月,姜东称维修广州著名的“北京路大小马站古书院群”需要大笔资金作为“定金”,与广州君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君华公司”)总经理陈某谈判借款事宜。随后约定“致力公司”以广州丽昌大厦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借款抵押,向“君华公司”借款2600万元。而事实上,因“致力公司”尚未缴清丽昌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滞纳金,“致力公司”并没得到土地证。

  双方还约定,“致力公司”须将借款用于缴纳“北京路大小马站古书院群”大型项目工程中两块地的定金,并于同年9月上旬归还。随后,“君华公司”将2600万元借款转入“致力公司”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的账户内。

   巨额借款到手后,姜、王并没有按约定将借款用于修葺文物的“定金”,而是用于“致力公司”支付其他生意伙伴的定金、偿还其他债务等。同年9月22日,过了借款日期后,“致力公司”一直没有还款的意思,陈某于是报案。2003年10月20日,姜东和王昕明被刑事拘留, 随后被逮捕。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东、王昕明两人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还款能力,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判处姜东有期徒刑15年,王昕明有期徒刑11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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