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回应网银资金被盗事件 否认系统存在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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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8:08 中国消费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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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主要是由于客户账号、密码等个人重要信息保管不善导致 本报记者孙杰报道 针对200多名网银受害者集体维权,欲起诉中国工商银行一事,昨天,工行首次对外发布回应称,网银受害者资金被盗,主要是由于客户账号、密码等个人
回应一:密码失窃银行无责 工商银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网银受害者联盟集体维权”事件,工行进行了深入调查。 工行网银专家就用户资金被盗的成因进行了分析。他说,媒体报道的网银资金被盗的情况各不相同,但每例的事实都特别清楚,主要是由于客户账号、密码等个人重要信息保管不善导致的资金损失。对此,银行非常能理解用户的心情,但同时也应该厘清银行与用户应该承担的责任。 该专家对联盟成员资金损失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逐一分析。他说,联盟中一主要成员诉工行储蓄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判决了,法院认为,“网上银行交易中使用密码的行为应视为原告本人的行为,原告对密码的保护负有义务,发生网上银行交易与原告未能妥善保管密码有直接关系,应由其对密码的使用承担责任,被告工行某支行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所以,工行认为,不能把所有责任推到银行身上,应该厘清银行与用户应该承担的责任。 回应二:存在漏洞说法不成立 截至目前,由于尚未发生一起由犯罪分子侵入工商银行网银系统而导致客户资金损失的案件。所以工行专家认为“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存在漏洞”的说法明显不成立。 他说:“如果工行网银系统确实存在漏洞,那么受害的客户不应该仅仅这些。试想,工行有2000万网银用户,而受害的几百人却不到网银客户的十万分之一。”他认为,从目前发生和已经侦破的案件来看,客户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是导致网银资金被盗的根本原因。犯罪分子都是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盗取了用户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后,再以客户身份登录银行的网银系统盗取资金。也就是说,一小部分客户资金损失的造成都是在用户端形成的,而非通过攻击或进入银行的系统造成。 对于这一点,该专家再次提醒网银用户,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是由两方面因素决定的,一方面取决于银行系统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客户自身也要安全使用,两者有一个“不安全”,资金就会有潜在风险。 回应三:工行也是受害者 基于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工行发言人表示,“用户使用工行网银被骗”的说法是一种误解,具有很强的误导性。事实上,工行也是受害者。 他说,有些客户由于轻信或不小心,被犯罪分子盗取了账号、密码等个人秘密信息,然后导致犯罪分子以客户的“真实”身份注册或登录网银,进而形成资金损失。整个链条非常清楚:这些客户是在工作和生活中上当受骗的,而非在银行被骗。因此,资金损失者的受害者不是“工行网银”的受害者,而是“不法犯罪分子”的受害者。 所以工行认为,用户网银资金被盗的同时,工行网银声誉受损,“工行也是事件的受害者”。 ■链接 受害者:工行不应推卸责任 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人在“工行网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网站上,纷纷留下了真实姓名、地点和失窃金额等内容。金额最小的百余元,最多的两万多元。维权者认为,是工商银行的网银系统存在漏洞,大众版网银安全保护手段不够,造成了储户丢钱,以“霸王条款”搪塞、推卸是不负责任的。维权者在网站上表示,他们曾试图同工行交涉,但工行要么不接待,要么说是用户自己登录假网站、密码保管不善和电脑病毒造成的,然后把他们推到公安机关。所以,他们要联名起诉工行总行,目的是要理顺和工行的合同关系,对工行网银漏洞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进行集体诉讼索赔。 律师:银行过错应该很小 银行到底是否有过错呢?昨天记者向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咨询,钱律师表示,最终民事责任的认定还是要看具体案例过错的认定,如果的确是由于用户自身保存密码不当造成的,那么银行是无责任的。如果认定银行的网银系统有问题,那么银行就是有责任的。 不过,他认为,由于银行为客户提供了U盾、电子银行口令卡、防病毒安全控件等一系列安全措施,所以应该说尽到了责任,在过程中应该是没有什么过错的。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