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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7日以《新买手机去鉴定摄像头竟非原装》为题报道了一位消费者在中复电讯买到的诺基亚6681,摄像头被鉴定为“非原厂”的消息。昨天,诺基亚官方致电本报,表示他们已对事件进行调查,这款摄像头很可能是诺基亚三个批次产品的其中一款。
诺基亚资讯经理高超告诉记者,“非原厂”的鉴定结果,很有可能是那位维修工程师判断出错。
调查显示,这台6681经过中复电讯验货后,便与同批产品进入了封闭区,直到销售之前均没有拆封过。诺基亚也对出具“非原厂”鉴定的维修中心进行了调查,结果证实,这位维修工程师并不知道有这第三个型号的6681摄像头。事后其又到中复调看同批产品,发现当时鉴定的摄像头很可能就是此款型号。
诺基亚方面多次与消费者联系,但对方拒绝将手机交给诺基亚检测,他们没法得到最终的鉴定结果。
记者对包括中复、国美、大中、苏宁在内的几家京城电信产品零售巨头的调查中发现,诺基亚6681的机带摄像头确实有3种型号,除一款镜头周边带凹槽以外,另外两种均没有。三种镜头口径也有细微差异。诺基亚公司的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后判断,这些产品技术指标相同,均是其授权生产的100万像素的机带摄像头。
中复电讯商场管理部总经理胡明表示,中复的供货没有中间代理环节,是京城最大的诺基亚直供商。手机产品从进货开始,验货、出库到各分店的销售以及维修,全程都有电脑监控。
目前消费者提出要求,向中复和诺基亚双倍索赔,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包括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8000元,否则将向法院起诉。法律界人士则表示,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这款摄像头确实属于以次充好,那么消费者有权得到双倍赔偿。若仅仅是鉴定人员工作失误,法律则不会支持其索赔要求。(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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