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为教育问题建言献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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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9:13 中国消费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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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再次对教育问题予以强调。教育,这个备受百姓关心的话题,再一次成为“两会”的焦点,代表、委员们纷纷为教育问题建言献策。 建议义务教育免收教科书费
“投入不足只是乱收费的一个借口,大多数不乱收费的学校不是也在运转?难道他们都有充足的投入吗?”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建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农业大学名誉校长李向高认为,教育乱收费源于教育系统的腐败行为。他在今年的提案中表示,对乱收费者应该有纪律约束,应给予行政处理、经济处罚,严重者应该治罪,否则煞不住乱收费这股风。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沈健表示,要准确确定培养一个人才需要投入多少成本,再根据普通家庭的实际收入,确定一个收费标准,学校以此为收费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认为,我国《义务教育法》草案提出将逐步免除杂费。然而对于义务教育中引人关注的教科书费用问题,何时免除,怎么免除,草案未曾涉及。继续征收教科书费用会给教育乱收费预留口子,难以真正有效地遏制教育乱收费。义务教育是一项典型的纯公共产品,因此政府理应担负最主要的投资责任。建议义务教育要免收教科书费,只有完全免费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也才能真正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确保教育经费法定增长 全国政协委员孙建业认为,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最根本的还在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掌握了主要财力,但对于义务教育投入相对较少;县乡两级政府财力薄弱,却主要承担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从而造成教育投入不足和挤占挪用教育资金的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建议,应该严格依法确保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各级人大在执法检查、执法监督中,应突出对财政性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还应将财政教育经费是否依法增长和是否克扣预算内教育经费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官员政绩的重要内容,有问题者撤职查办,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外语学院院长范谊提出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方式,首先是明确义务教育经费在当年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然后每年审查各级政府,所投入的经费是否达到了这个标准;其次,教育系统要花好这个钱,首先要保证义务教育,其次是高中教育,再次是大学教育,接下来是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最后,“如果给了教育部门足够经费,也给了它支配的权力,而它依然无法做好,那么就要对教育部门进行惩罚了”。 教育资源要均衡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招收择校生,但事实上一直以赞助费、捐资助学的名义变相存在。”孙建业委员告诉记者。作为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他曾经查办过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也曾经做过许多调研。但是,“由于捐资助学符合《教育法》的规定,有关部门对这种擦边球也无法查处。”孙建业说。他认为,择校现象的根源在于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因此,必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走均衡发展之路。教师定期在各学校之间轮换调整是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办法之一。 教育资源不均衡还表现为城乡、东西部教育的差距。范谊代表认为,应该把均衡化作为义务教育下一阶段的发展重点。而均衡化就应该对农村教师倾斜,主要是提供比较高的津贴。“津贴起码要达到基本工资的1/3,还要保证其他福利、住房、保险,这方面可以参照公务员的标准,与公务员一致”。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朱佩玲提议,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缩小地区差距。应对贫困地区继续坚持实行倾斜性政策,在坚持教育均衡性原则基础上,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编辑:李旭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