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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太平家园业委会诉昌平建委一审被法院驳回后,太平家园业主李有成和吴连生先后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昌平建委履行其监管职责,对没有资质却在太平家园服务的嘉仁物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没收其非法所得。昨天,昌平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这两起案件。
因对小区内的嘉仁物业公司服务不满,太平家园业主于今年6月12日召开业主大会炒
掉嘉仁,但物业公司拒绝撤出。太平家园业委会认为,昌平区建委未履行责令旧物业离开的职责,于8月11日将其告上法庭。11月21日下午,昌平法院一审裁定,太平家园业委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驳回其诉昌平建委行政不作为一案。
业主称提起行政申诉未予受理
李有成和吴连生在起诉书中称,嘉仁物业公司并没有相关资质,不能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二人均表示曾多次口头要求昌平建委检查嘉仁物业的资质,并多次致电给昌平建委小区办,请求对方对嘉仁物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
李有成称,自己曾于今年6月29日到昌平建委物业科进行投诉。在物业科当天的人民来访登记表上有自己对嘉仁物业的投诉和请求昌平建委作出行政决定的申请。吴连生表示,在由东小口镇政府组织的相关协调会上的记录可以证明,自己和李有成曾多次提起行政申诉,但对方未予受理。
建委表示未收到任何申请文件
昌平建委的代理人表示,李有成和吴连生作为太平家园小区业委会的成员提出行政诉讼,其诉讼主体不适合。并称,无论是李有成还是吴连生,都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曾向建委提出过相关申请,建委也未收到任何申请的文件。
他称,在6月29日当日的登记表中,虽有业委会的相关材料,但确定没有以李有成个人名义提出的申诉。并介绍,在相关协调会上,李有成和吴连生是代表广大业主,以业委会的名义提起的申诉,但业委会本身并不具备行政申诉的资格。
昨日,两案都未宣判。
法院已受理业委会诉物业一案
太平家园系列案件的代理律师李劲松昨日表示,目前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已正式受理太平家园业委会诉嘉仁物业的民事纠纷案件。
据了解,嘉仁物业公司与太平家园的物业合同于2004年前便已到期,由于双方在续签和交接等方面未能达成一致,从而造成了太平家园新旧物业之争等相关问题。
李劲松律师表示,业委会此次起诉物业公司,是希望合法的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同时能够进行物业相关工作的交接,已达到更换物业公司的目的。(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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