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华/文
为保护知识产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开始向饭店和网站收取音乐使用费,这些收上来的钱是怎么处理的呢?作者从中拿到了多少呢?《经济半小时》记者张凯华对此进行了调查。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长屈景明对记者说:目前协会管理了两个作品库,一个是国内作品库,一个是国际作品库。国内作品库就是我们国内会员的作品,目前有2100名会员。另外一个就是国际作品库,那是全世界的音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通过和国际上同类的协会相互签约,获得授权来管理国外的作者。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每年收上来的音乐著作权使用费包括国内和国际两部分,共1000万元左右。除了协会扣除的工作费用,这笔钱全部分配给作者,而协会目前的手续费是在20%以内。每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到国外同类音乐组织汇来的钱大概在一、二百万元左右。但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尴尬的是,在协会成立了10年以后,也还没有完全准备好汇入外国帐户的钱。据屈景明介绍他们准备汇出的金额不超过50万。
现在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算术题:每年收入1000万,减去20%的管理费,还剩下800万。如果把打算汇给国外的50万,都算作是本年度的支出,还应该剩下750万,这笔钱应该全归国内的音乐作品人所有。但我们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了解到的数字却让人大吃一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分配部的财务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年汇给国内的钱不到100万。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华说:作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会员,或者说是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建立一种信托关系的委托人,他有权力要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定期向他提供他的作品被使用的情况,以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费用的情况。委托人有权力要求受托人也就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供委托人作品被使用及收取费用的依据和相关的原始文件、财务单证等等。记者随后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叶小钢进行了采访。
叶小钢在采访中说:他是几年前加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但他还没有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那里收到过作品使用费,但他已从加盟的美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到了不到1万美元的费用。向饭店和网站收取音乐使用费,音乐协会的做法表明了他们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的觉醒。但是,协会会员的遭遇又让音乐协会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他们保护的是谁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