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东方夏威夷”之称的海南省三亚市,是享誉国内外的著名度假休闲胜地。然而,该市向每一位游客收取的数目不菲的“价格调节基金”,正引起越来越多的非议。
三亚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前称是“菜篮子价格调节基金”,更名后将征收范围从原来的由建设局、交通局等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代为向消费者征收,扩大到向全市辖内的所有景区(点)及旅游饭店、普通招待所的所有消费者征收。
“价格调节基金”调整以后,针对游客的收费被大幅度提高,而且还跟随游客在三亚市的旅游场所活动逐项收取。按照这份从2000年2月1开始实施、名为《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的文件,游客入住酒店,每人每天需相应缴纳分别为11元、9元、6元、4元的“价格调节基金”;入住非旅游定点饭店和普通招待所的,则每人每天缴纳两元。游客到每个景区(点)参观,还要随每张门票缴纳数额不等的“价格调节基金”。
三亚市政府向游客收取“价格调节基金”的做法引起了广大游客的反感。日前,记者在亚龙湾中心广场的门票售票处采访时发现,绝大多数的游客对这项收费的法律依据表示怀疑。他们表示,虽然一般游客不会因为这几十元的收费而“罢住”、“罢游”,但这严重损害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和一个地方的整体形象。一位来自武汉的游客说:“作为游客,我们没有任何义务向地方政府缴纳国家规定的合法税收以外的各种名目的收费。”
据售票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收费标准被大幅提高后,表示不满的游客增加了很多,公司只好将政府的文件张贴在售票处,表示这不是门票涨了价。亚龙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年轻主管说:“你们记者最好替游客质问一下市政府,这项收费有什么依据?35元一张的门票,被附加了5元的所谓基金,的确太不顾游客的权益了。”
除了这项收费的合法性,这项收入的具体用途也遭到游人和本地居民的质疑。当地的一位有心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市政府对外公布每年来三亚的游客为700万人次,按人均入住三星级宾馆、留宿两个晚上、游一半的景点算,三亚市政府每年收取的这笔费用将达数千万元。
记者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此事,电话打到市政府法制科。一位姓林的先生对记者说,法制科里没有这个文件,也不清楚这个文件。他说:“虽然法制科是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但政府很多文件并没有咨询我们的意见。”他建议记者找物价局。
物价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们不好对此发表什么看法,建议记者找市政府的涉外科或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涉外科电话那头的人则告诉记者,他本人不是涉外科的,该科及征管办的人都到亚龙湾去了。记者又将电话打到了海南省物价局,但试了该局法规处、办公室等几个处室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最后,记者回头重新看了一遍政府发布的文件,希望能从中找出解答游客疑虑的文字。在文件中,虽然没有找到关于收费的依据和此项收入的使用的只言片语,倒是发现了一些颇有意思的文字,记录如下。
文件对这项收费的前提性说明是:“为了增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市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征收办法”一款中有如下说明:“‘价格调节基金’由游客消费者支付,各有关单位负责代收缴,对收取部门和企业可按征收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办公费,对收得好的单位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在“征收要求”一款中,则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它(价格调节基金)作为三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加强领导,保证人员和措施到位;要做好宣传,使游客了解和乐意接受”。(本报记者林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