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商业促销手段不断出新,然而有些商店的“出新”却是骗人之招,他们用对奖的方法来引诱消费者买其“中奖”商品,而这些商品原本就这个价,甚至比这个中奖价还低,消费者从中上当受骗的不少。
上海的周女士日前在四川路上的一家商店购买了一件内衣,店主说可以摸奖,周女士一摸果然中了40元。店主说中奖的40元要在店内消费,并且只能购买某几个柜台的服饰。周女士当时看中了一件衣服,标价是98元,按中奖的方法减去40元,还要花58元。她感到不是很中意,想再逛几家店看看,便问这奖券过几天能否用?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就离开了这家店。逛了一圈后,周女士又来到这家店,这时原先的营业员不在,另一营业员接待了周女士。周女士问她看中的那件衣服是什么价,对方说68元。周女士刚想走,营业员马上说你真要50元怎么样,周女士一听这衣服最后只卖50元,那么先前自己所谓的中奖全是假的,顿觉上当。
商业促销本无可厚非,但现在有些人变着法地玩弄“促销”欺骗消费者,这种有损商业促销形象的手段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有关部门应对此进行监督检查,对有违商业促销的手段应严加制止和查处。同时,消费者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那些中奖之类的促销手段要保持警惕。(中兴)
《市场报》(2001年03月26日第五版)
所属特殊专题:3.15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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