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起,餐饮企业都应提供消费清单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16:17 解放日报 | |||||||||
|
6月1日起,餐饮企业都应提供消费清单 体验“明白就餐” 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从6月1日起,本市所有设有堂吃的餐饮企业都应向消费者提供结算清单。昨天是新规定实施的第一天,记者走访本市餐饮企业,发现仅有一部分饭店、
大型餐饮企业和闹市区域的饭店、餐馆普遍能够提供结算清单。昨天中午,记者在港汇广场采访,看到这里的餐厅基本上都能提供结算清单。记者在“Jack'sPlace”餐厅点了一份套餐,结账时服务员送上一张打印清单,上面不但写明了套餐的价格、数量,还把就餐日期、时间、台号、人数和服务员名字都写得清清楚楚。在“美林阁”,施小姐和朋友用完餐就拿到了结算清单,她告诉记者,“酒水什么价,每道菜多少钱,清单上都标得一清二楚。虽然我并不一定会一项一项仔细核对,但这份清单让我感到了商家的诚信。”市饮食行业协会日前也对张生记、新沈记、沈家花园、来天华、梅园、王等上海3万家餐饮企业,绝大部分还是街头巷尾的小餐馆。这部分小餐馆执行新规定明显有些困难。昨天,记者在安顺路上一路走来,发现沿途的十几家小餐馆都设有堂吃,但是除了“高鼎鸡”、“星期一”这两家有收银机的餐馆能提供结算清单外,其他的餐馆都拿不出清单。在宝山区沪太路上的一家宾馆餐厅,营业员表示根本没听说过这项规定,不知道从6月1日起要给顾客提供消费清单。中午在南方商城附近一家兰州面馆用餐的陆先生告诉记者,今天和往常一样,结账时营业员没有向自己出示具体的消费清单。还有个别小餐馆以没有电脑打印设备为由,拒不提供消费清单。 对于沪上餐饮企业执行新规定参差不齐的情况,市物价检查所所长王硕同表示,物价部门已预计到让餐饮企业自觉提供消费清单,可能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所以决定把消费清单列入经常性监督检查的范围,希望广大餐饮企业好自为之。他同时提醒消费者,如果还拿不到详细的清单,就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有关部门将对违规企业实施处罚。 饮企业进行检查,这些企业都已经提供了结算清单。 相关链接 《餐饮业提供消费清单通知》部分规定 ●餐饮业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各类设有堂吃的企业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服务结算清单,在消费者确认结算清单无误后方可收款。 ●各餐饮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结算清单时,应如实写明菜肴、点心、汤类、酒水、水果等项目的品名、单位、数量、折扣及合计金额。未明码标价的项目,不得计入消费结算清单。结算清单上需标明企业名称、消费日期、时间以及投诉电话。 本报记者裘寅 陶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