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买经济适用房先公示十天 没人举报才能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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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 08:02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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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王小星)本周六起,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所提交的有关申报材料将向社会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人举报才能获得购房资格。昨天,北京市建委正式公布了这一针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的最新规定,并同时公布专线举报电话67187268。 这一新规定发布后,市民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按照不同类别如实填写审核表,向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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