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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强
前不久举办的福州市住宅产业与科技成果交易会上出现不和谐的一幕:近百人在开发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展位前抗议,并要求:在他们居住的开放式“三木花园”D区建造后门,以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发生纠纷的三木花园D区,位于福州市国货东路延伸段,十几幢欧式风格的建筑耸立其间,内有中央花园、儿童乐园、老人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一条可供两辆车并行的通道贯穿小区南北。记者注意到,该小区南面有门(前门),而北面则完全敞开,虽有保安把守,但外人及车辆可以自由出入。
业主说,“入住4年来,小区被盗高档小轿车一辆,被撬崭新小轿车一辆,被盗摩托车23辆、自行车157辆,发生入室盗案件9起”。最令业主们气愤的是,“业主花钱买的地、修的路,竟成了别区的送葬通道,而业主花钱请的三木物业管理人员居然视而不见”。
业主们出示了“三木花园”的售楼书,上头写着:“三木花园满足都市人安祥自然的居住需求,小区规划、建造、管理无不追求个人空间的舒适、安全、隐秘,共享空间的亲情、和睦、温馨。入住三木花园,完美生活尽在其中”。业主们质问:这样的周围环境算得上“舒适、安全、隐秘”吗?
据了解,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曾被评为“福建省最佳形象企业”、“承诺销售放心楼盘诚心经营企业”。该集团企业文化建设部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每个人对于“舒适、安全、隐秘”的感受不同,售楼书上这么写只是我们的一个希望,并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入住三木花园D区的业主有870多户,而真正参与抗议的只有百来户,他们的感觉能代表全体业主吗?
这位负责人说:“售楼书只是说‘小区共有两个出入口’,并没有承诺后面要有门。而且这个小区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说明我们并没有过错。如果一些业主对我们有意见,可以到法院告我们,而不应到处诋毁我们。”
记者了解到,以往房地产纠纷主要涉及房屋质量、交房延期、产权证办理等方面,时下由广告承诺引发的房地产官司有上升趋势。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琛律师认为,按照目前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宣传广告上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只有在“内容具体确定”且“对价格确定及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的,才可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房地产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舒适、安全、隐秘”这类概念性的形容词本身很难界定,一旦打起官司,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大。
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游劝荣说,这件事说明消费者的消费层次在提高,对住宅消费的要求已经从过去的水泥、钢筋、结构发展到社区环境及安全,而传统的法律没有涵盖这方面的内容。这是一个新的法律盲点。(本报福州11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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