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厂家生产知名商家贴牌 超市充斥无标熟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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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 10:51 北京现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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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荀冠龙)记者昨天从卫生部法监司获悉,我国第一部适用于超市和自选商场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已经于本月上旬正式出台。《规范》规定,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等。但记者昨天在京客隆、首航、家和等超市调查时发现,这些超市的熟食依旧没有此类标志。 记者在家和超市发现,这里的熟食柜台中有大约几十种在售熟食产品,但除了简单的商品名称和条形码外,没有其他任何关于产品质量的说明。一位正在购买熟食的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根本不知道这些熟食的厂家和来源,只能凭经验来判断某种产品的好坏。超市管理人员也表示对有关《规范》标志并不了解,超市目前也没有做出有关熟食标签的规定。记者在首航和京客隆等超市调查时此种情况也非常普遍。 据一位熟悉超市熟食流程的业内人士介绍,北京多数超市为了树立熟食品牌,在利用超市本身的知名度对出售的熟食产品进行“贴牌”销售。但实际上由于熟食产品大都体积细小,且品种多,口味各异,要想在寸土寸金的大超市真正实现自制并不可能。 某超市一位熟食产品售卖员偷偷告诉记者,他们店里的熟食都不是自己制作的,很多来自河北、广州等地,超市方面只负责将购进的熟食包装后进行售卖,一般超市采用的都是这种方式。J026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主要条款 ●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 ●经营者应查验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经营者应配备相应设备或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任何经营者不得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 ●经营者应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生、熟食品销售地点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同一区域内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经营者销售需清洗后加工的散装食品时,应在销售货架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签,并标注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上述标签。 ●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必须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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