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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郭彧)昨天,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市消协联合发布的1月份消费分析中显示,本月几起因超市价格引发的纠纷应该引起广大消费者注意。如果消费者遇上类似事情,可以要求商家就多收的部分进行加倍赔偿。
消费者在某超市选购一条裤子,价签标明49元,可当消费者到收银台结账时,却发现计价器显示售价为94元。而另一家超市的价签更是小数点飘忽不定,店堂内咖啡标价13.7元 ,结账时却变成了137元。此外,还有超市重复计价,欺骗消费者。这种“幸运”如果多次降临在购物较多的消费者身上,商家选择金额较小的商品两次计价,消费者就会在毫不觉察的时候腰包已经被“掏空”。
对此,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的发生,不管是商家有意还是无意,都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在追讨多收货款的同时,要求商家就多收部分进行加倍赔偿。
同时,春节即将来临,工商部门还提醒消费者:到超市购物,一定要查验、核对购物清单。发现实收价比价签高的行为应该及时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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