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指控演员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引发广泛关注。
11月25日晚,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11月20日,该局接到钱某龙报案,称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到公安机关控告王某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向该公司支付报酬,涉嫌诈骗。
经询问报案人,并对其提供证据逐一审查后,该局认定报案反映的问题系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已告知报案人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王宝强被指涉嫌欺诈
11月21日,有博主发文曝光知名男星王宝强,称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的负责人去报案,说当初与王宝强合作拍电影《八角笼中》时,俱乐部给了王宝强电影全力支持,耗时五年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高达百万元。俱乐部曾被承诺拿5%的票房分成(22亿元票房,分成1.1亿元),但王宝强没给任何回报,导致俱乐部现在经营出现很大问题。
11月21日晚间,王宝强工作室发布一则博文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21日深夜,《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发长文力挺王宝强:
1.电影与恩波俱乐部的授权合同“白纸黑字签地清清楚楚”,已按对方要求均支付完毕;
2.透露王宝强在恩波生病要放弃治疗时,飞到成都探望并支付30万元医疗费用,并公开支付截图;
3.指出王宝强在电影上映后参加格斗公益慈善赛,募捐了30万元给俱乐部;
4.回应此前王宝强被指虚假慈善,称剧组每年按时给《八角笼中》还在山区上学的孩子生活费,公开家长感谢信息以及两年的转账记录。
公开资料显示,《八角笼中》是王宝强自导自演的第二部电影,该片总票房突破21亿元,累计观影人次超过5156万。
曝光王宝强的俱乐部被强执72.55万元
据悉,此次称王宝强涉嫌欺诈的四川恩波格斗俱乐部创建于2012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家慈善性质综合格斗俱乐部,为中国综合格斗领域培育输出了大量人才,在国内外获得多次奖项。
天眼查显示,“恩波格斗俱乐部”关联公司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恩波,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由恩波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近日,恩波所持该公司100万元人民币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3年,执行法院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恩波被强制执行72.55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来源:综合成都郫都公安、九派新闻、大河报
编辑:何延国
校对:任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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