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泰化学(维权)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其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泰集团”)也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了。
3月24日晚间,中泰化学一连披露多份公告,内容涉及因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等问题,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相关责任人被监管处罚,同时中泰集团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紧接着,深交所也于同日晚间向中泰化学下发关注函,对中泰化学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3月24日晚间,中泰化学披露公告称,因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立案。
中泰化学称,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就在3月20日,中泰化学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在被立案调查的同时,中泰化学及相关责任人、中泰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分别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至2023年合计发生资金高达84.17亿元。目前中泰集团已归还上述资金占用款项,但该行为已违反证监会相关规定。
决定书还显示,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未恰当选择贸易收入核算方式,导致其2020年—2022年累计虚增收入72.85亿元,进而导致中泰化学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存在披露不准确问题。
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等情况,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中泰集团、中泰集团时任董事长王洪欣和财务总监龚春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新疆证监局还决定对中泰化学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中泰化学时任董事长杨江红等多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中泰化学成立于2001年,于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棉浆粕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作为国内氯碱龙头企业,中泰化学2023年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1月30日,中泰化学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27亿元至29.8亿元,同比下降478.15%至517.37%。
就业绩大幅预亏原因,中泰化学解释称,受行业周期影响,公司主要产品PVC、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不同程度下滑,产品盈利能力明显下降;2023年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生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业绩下滑亏损增大,公司确认投资损失增加。
与此同时,中泰化学的对外担保规模高企。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高达215.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7%。
3月19日,中泰化学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中泰震纶纺织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分别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1亿元、2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公司为中泰集团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告,若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通过,中泰化学对外担保总额将进一步增加,累计对外担保将达到219.5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3%,这将进一步增加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